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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4年3月17日    作者:通讯员   阅读量:13598

一、制定背景

2019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加快数字乡村和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2019年12月25日,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对新时期推进我国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作出明确部署,擘画了我国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新蓝图。

我省数字农业发展存在数据缺乏整合共享、应用动力不足、资源投入不够、专业人才缺乏等现实问题,亟须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数字农业发展规划,从而推动数字技术与我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在农业领域加速应用,建立健全我省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搭建省级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着力提升我省数字农业整体发展水平,用数字化引领驱动我省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为实现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出台过程

2020年5-6月,我厅组织省信息院、省农科院等相关人员对我省数字农业发展相关经营主体、农户、科研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研,收集数字农业相关基础资料,于2020年8月形成《规划》初稿,在此基础上组织厅内人员进行讨论、修改,于2020年11月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省内有关部门,以及数字农业发展相关主体、农户等广泛征求意见,并按照反馈意见建议,进行了完善。2021年1月,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条款和文字表述再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

《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指导全省数字农业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的印发实施,顺应了当前数字化发展新趋势,契合了全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新期待,突出了数字农业建设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对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弥合全省城乡“数字鸿沟”、培育乡村振兴新动能、抢占农业发展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    

四、《规划》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省数字农业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相关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进一步整合完善,数字技术和智能化装备在农业产业中得到更广泛应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农业成为引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具体目标。“十四五”期间,大力深化数字农业推广应用,打造10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10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实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在主要农业县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提出了五项建设任务:

一是开展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重点建立全省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摸清农业农村“家底”,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

二是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打造一批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数字农业技术集成应用,构建数字农业应用典型模式。

三是推进农业经营网络化。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全面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探索休闲农业智慧服务模式,加大农业电商人才培养培训力度。

四是推进农业管理高效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和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监测和统计分析,加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在线监管力度。

五是推进农业服务便捷化。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益农信息社建设,鼓励涉农手机平台开发和应用服务,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在线服务。

(三)重大工程

提出了实施九大重点工程:

一是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建设湖北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平台和一批农业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

二是农业生产智能化应用工程。推动数字技术在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品种繁育、农机服务等领域和场景开展应用示范,打造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的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三是“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综合考虑各地产业特色、基础条件等,打造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发挥互联网作用,推动农产品上行。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工程。推动区块链、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数字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中的应用,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五是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实现农业信息服务在农村基层全覆盖。按照“六有”标准建设益农信息社,发挥站点信息员作用,因地制宜推进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各项服务落地。

六是美丽乡村数字化应用工程。加强乡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5G在农村普及应用,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终端、技术产品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App),推动信息技术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应用。

七是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工程。以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推进数字农业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园中园”,形成规模效应,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能化装备在园区开展示范应用。

八是数字农业技术创新工程。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智力资源、科研平台,发挥其在数字农业领域科研优势,推动数字农业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积极开展数字农业创新平台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优势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全省数字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九是数字农业人才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的资源优势,开展数字农业相关研究和项目建设,建立一批数字农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习实训基地,培养数字农业行业领军人才、管理团队和实用新型人才。

保障措施

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省数字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数字农业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引导政府项目及资金投入适当向数字农业领域倾斜,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数字农业领域投入力度。

三是加强资源整合。重点强化我省农村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推进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和高效利用。

四是营造良好氛围。总结提炼我省数字农业领域先进典型和成熟模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我省数字农业发展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转载于《湖北省数字农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hu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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