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位)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5年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典型经验做法,恩施州市场监管局探索出台的《恩施州校园食品采购配送查验工作指南》成功入选。
近年来,恩施州市场监管局聚焦校园食品采购招标评分固化、评价退出机制不健全、食材追溯信息不完整、靶向监管不精准等难题,坚持从食品采购验收配送规范化管理入手,联合州教育局出台《恩施州校园食品采购配送查验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规范校园及校外供餐单位在食品采购、配送及查验等方面管理。
《指南》要求,学校食品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学校食堂采购使用的米、面、油、水(海)产品、肉类及其制品、禽蛋类、豆制品、调味品、蔬菜及其制品以及洗洁精、一次性使用餐饮具用具等,均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并拟定食材采购负面清单。
各县市认真落实《指南》关于校园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采购项目与续聘教育风险管理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服务商。
各县市纪委监委、教育局相关人员全程参与食材采购,落实“事中监管”,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正。对食材价格实行动态管控,出台《学校后勤食堂物资采购询价及验收入库管理办法》,实时调整食品供应价格,加强出入库管理,杜绝采购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
《指南》要求,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应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供货商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现场评价,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列入供货者名录,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货者。
建立健全针对食材供货商的食品采购、配送管理奖惩、约谈、处罚、预警、退出等制度机制,制定完善不合格食品替换、封存、报告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适时采取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等多种方式,对供货商是否满足供货条件进行科学评估。
各县市按照《指南》要求,不定期对食材供货商开展质量及服务评价,并建立约谈、经济处罚、终止服务等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工作提醒和警示建议,督促建立学校食材供应商“黑名单”。规范查验,全程可追溯
《指南》明确,学校及校外供餐单位应自觉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要求供应商开具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供货凭证并做到随货同行,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同批次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各县市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学校食材验收人员集中培训学习,熟练掌握索证索票及食材查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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