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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5年8月15日    作者:通讯员   阅读量:1505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整合执法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19)33号)要求,结合市年度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整合抽查对象基本相同部门的抽查计划,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检查频率,提高抽查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利川市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截至2025年1月1日前取得登记注册且存续的新业态用工单位,抽查内容为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等情况。

四、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检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抽查内容

(一)市人社局本次联合抽查内容

1.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合同签订、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2.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联合抽查内容

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联合抽查牵头部门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相关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牵头部门及时组织相关联合抽查部门,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制定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四)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抽查结果。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督促指导相关联合抽查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联合抽查牵头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整理相关资料报市双随机办公室备案。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搞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抽查的相关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提前搞好车辆等相关协调工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联合成员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

转载自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政务-云上利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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